18-北京仁泽健康服务中心-预防腐败管理制度
1. 为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,进一步增强北京仁泽健康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单位”)预防腐败工作实效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2.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,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,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,为促进我本单位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3.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运维及项目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、存在风险的薄弱环节,针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,采取前期预防、中期监控、后期处置等措施,依托计划、执行、考核、公示、修正的循环管理机制,对预防腐败工作,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。
4.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本单位各部门、各工作岗位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重点是查找行使行政审批权、行政执法权和待遇审核中的风险岗位,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等岗位和人员。
5.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、制度、监督不到位和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、制度机制风险、职能职责风险。
6.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,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,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,各科室积极参与配合,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依纪依法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。
7. 建立个人自控机制和组织防范机制相结合。针对各部门查找出的岗位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评估,分级、分层管理和防范,对查找出的风险点、风险岗位评定廉政风险等级。
8. 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,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,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,确保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、及早提醒、及早纠正,为干部构建保持清正廉洁的“防护网”。